刊登日期: | 2022/3/28 |
發文日期: | 2022/3/25 |
發文字號: | 府採稽一字第1112005603號函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」第二點及第七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」1份。 二、為配合本次竣工圖修正為施工廠商辦理,請各單位確實要求設計單位依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第8條第15款規定,將工程決標後契約圖說之電子檔(如CAD檔)交予機關,以利施工廠商竣工後繪製竣工圖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(請刊登縣府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
|
附件: |
|